不看孩子隐私就没法教育孩子了吗?一直以来,对于“孩子隐私权”的看法,学生、家长似乎站在两个对立面上:孩子们极力呼吁:我要自由,要空间!家长则提出质疑:“孩子的短信凭什么看不得?孩子那么小,我不帮她把关,她早恋、误入歧途、被骗,怎么办?”那么,这对矛与盾的较量该如何达到一个平衡点呢?
日前,《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被提交审议。根据该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及其他个人信息,未经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查看、隐匿、毁弃、公开。
通过法律措施似乎能够达到一个平衡点,然而,这一法律实际上也存在诸多盲点,例如,孩子真会与家长对簿公堂?我们认为,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做到不侵犯孩子隐私又能很好地教育孩子,由此看来,湖北“新政”的作用更多是对家长的一种提醒。
家长“偷窥”,九成孩子反感
初三学生华华最近很苦恼,其经常因为母亲偷看自己的短信而与她吵架。华华说,尽管她多次向母亲提出要求,不能偷看自己的私人短信,但母亲却总是不能守诺。“我对我妈逐渐开始保持戒备,后来干脆习惯性地在看完短信就直接删掉。”华华说,母亲的偷看行为让她很生气,“其实短信都是我和同学交流生活、学习中的一些感悟而已,但她总是怀疑我在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武汉晨报》调查显示,98名同学称遇家长偷看自己短信和QQ记录时会与其发生矛盾,占总数的45%,主要的冲突就是口头冲突。武汉第六初级中学一学生称,父母曾翻看他的手机并没收了手机,“吵架后我们互不理会,我当时甚至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调查中,不少学生称会用“设置手机密码”、“不在家聊QQ”、“时刻删除短信或聊天记录”的方式防范家长偷看。武汉第九中学一学生称,自己发送短信会同时准备两份,其中一份专门应付父母检查。
采访中,九成学生认为未成年人应该有私密空间,家长不应干涉。一个学生在问卷中写道:“我们也有隐私,就算是我们的监护人,也不能侵犯。如果我们愿意让家长知道,会主动与家长沟通。”而对此次湖北拟定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相关立法,受访学生中除1名表示无所谓外,其余均表示支持。
侵犯孩子隐私“很正常”,家长认为对簿公堂有点搞笑
家长不能在未经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偷看其隐私日记,包括短信等,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对此,大多数家长不以为然。一位姓吕的家长说,如果孩子有日记,他肯定会看。“对娃娃的教育,最关键是心理上的引导。娃娃的日记、信件通常最能体现他们心中想的什么。知道了这些,我才好教育孩子啊!”而市民林先生则说,“孩子的短信凭什么看不得?孩子那么小,我不帮她把关,她早恋、误入歧途、被骗,怎么办?”
事实上,对于“触犯法律”的说法,很多家长满不在乎,“我就不相信,我偷看了,未必还要对簿公堂啊?”一些家长更认为,如果因偷看信件被孩子告上法庭,“那就有点搞笑了”。
虽然学生们对此规定十分支持,但当被问及是否可能因为家长的偷看行为而将其告上法庭时,学生们均表示不会考虑,“毕竟我们都是一家人,而且他们的出发点也是好的,虽然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好,也令人生气,但不会用法律来解决。”
专家称尊重孩子隐私权利是家庭教育根本
据了解,近年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增多,其犯罪心理主要是源于家庭带给他们的保护感不够。私自查看他们的短信、信件、日记等,让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会有危机感。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享有受保护的权利,无论是社会还是家长,都必须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去维护他们的权利。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利,才能有效降低家庭给其造成的负面影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对此,教育专家严正教授表示,监护人有责任、义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但偷看、监控就不应该了。“这已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极易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用心良苦却帮了倒忙。”严正说,处于发育期的孩子发短信而不打电话,记日记而不说出去,说明他不想让家长知道,家长应像尊重成年人一样尊重他们,而不是强行要看或偷看。严正说,正确方法是主动与孩子平等交流、沟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同时也要注重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孩子潜移默化,引导他们的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