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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与不良信息有奖举报机制

发布日期:2016-07-15

一、工作小组暨奖励审核小组:由宁波市互联网协会组织相关单位专家组成工作小组暨奖励审核小组,宁波市互联网协会秘书处承办日常工作。
    二、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对网站和手机发布、传播的违法信息与不良信息的有效举报(必须具有举报人真实联系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重点奖励以下类型举报:
    1、举报散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举报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的;
    3、举报散布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
    4、举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举报散布淫秽色情类的;
 6、举报假冒银行诈骗类的;
 7、举报非法销售枪支发票等物品类;
 8、举报发布假中奖等虚假信息类;
    9、举报发送侮辱或诽谤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10、举报利用网络、手机纠集赌博的。
 (二)奖励金额:
    1、对举报有功人员视不同情况给予1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
 2、如出现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经核实,奖励最先举报的。
    (三)奖励认定:
    1、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对举报有功人员的资格审核和奖金数额的确定;
    2、奖励审核小组每年评审一至二次。
    三、举报办法:
    通过宁波市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jb.nbis.cn/homepage/)或发送短信至手机号18058588800。
 
 
                      宁波市互联网协会2012年3月设立

本页网址:http://nbis.cn/news/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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