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奖励办法:
(一)奖励范围:
对网站和手机发布、传播的违法信息与不良信息的有效举报(必须具有举报人真实联系信息的),一经查实,将予以奖励,重点奖励以下类型举报:
1、举报散布违反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举报散布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的;
3、举报散布煽动民族仇恨、破坏民族团结的;
4、举报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5、举报散布淫秽色情类的;
6、举报假冒银行诈骗类的;
7、举报非法销售枪支发票等物品类;
8、举报发布假中奖等虚假信息类;
9、举报发送侮辱或诽谤他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10、举报利用网络、手机纠集赌博的。
(二)奖励金额:
1、对举报有功人员视不同情况给予1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
2、如出现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经核实,奖励最先举报的。
(三)奖励认定:
1、奖励审核小组负责对举报有功人员的资格审核和奖金数额的确定;
2、奖励审核小组每年评审一至二次。
三、举报办法:
通过宁波市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中心网站(网址:http://jb.nbis.cn/homepage/)或发送短信至手机号18058588800。
宁波市互联网协会2012年3月设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