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知识产权
局局长徐友军16日在“2007文博会版权论坛”上表示,经过20多年的发展,深圳的互联网产业已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体系。数据表明,仅2005年,深圳IT产业全年就实现工业总产值5551.34亿元,同比增长31.7%,占全市工业总产值接近六成。
但与此同时,网络盗版侵权现象与日俱增,互联网企业受到了严重的危害,特别是出现一些新的侵权现象,如“私服”“外挂”等侵权种类,使权利人在维权方面更加困难重重。在目前司法力量尚不足以遏制此类犯罪的情况下,深圳市将利用地方立法权,制定《深圳市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互联网行政保护办法》,尝试着从立法的层面对此予以规范。
徐友军说,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司法处罚的力度太小,不足以震慑犯罪分子。深圳某企业员工曾盗取公司技术机密,获利1亿多元,然而最终却只判刑1年,罚款1000万元。为改变这一状况,深圳市将出台《深圳经济特区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条例》,加大打击力度。该条例将于今年下半年草拟完成。
徐友军说,针对互联网作品“数字版权”的特点,深圳市知识产权局还将联合公安部门,开发数字化作品著作权统计认证系统,给数字作品量身打造一个身份证,帮助权利人维权和促进作品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