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奠定行管基础。国务院在2000年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中,把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均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由于以前我国对经营性网站管理较多,对非经营性网站的管理一直比较宽松,以致于在2005年网站备案工作开展前,约有90%的非经营性网站在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没有任何记录。各类非经营性网站的大量涌现,带来了一些新的社会问题。大量垃圾、不健康、违法信息充斥其中,甚至出现了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为保障互联网健康发展,2005年2月8日,信息产业部部长王旭东签发《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3月20日起正式实施。与此同时,信息产业部会同教育部、公安部等13个部门开展网站备案管理工作。到去年年底,网站备案工作基本完成,初步建立了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IP地址使用信息数据库和全国域名信息数据库等三个数据库,为打击利用互联网进行有害信息传播、建立互联网行业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互联网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垃圾邮件治理进入依法监管轨道。垃圾邮件是伴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与普及繁荣而产生出来的负面产品,目前已经成为全球互联网治理的一大难题。面对这样一个治理难度大、影响范围广、短期内难以根治的国际性“顽疾”,信息产业部确定了“立法先行、全民监督、业界联合抵制、政府集中查处”的综合治理道路。今年2月,正式颁布了《互联网电子邮件服务管理办法》,成立了“互联网电子邮件举报受理中心”,建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等公众监督的有效渠道,联合有关运营商和服务提供商启动了全国性的“反垃圾邮件综合处理平台”,并与国家工商管理总局一起开展了“2006互联网国际清扫日”活动。截至8月21日,垃圾邮件举报受理中心成立半年以来,共收到举报156736起,特别是在近期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首次对发送垃圾邮件者进行依法行政罚款后的一个月内,垃圾邮件举报数量大幅度上升,基本翻了一番。这标志着我国反垃圾邮件工作逐步从以行业自律为主走入了依法监管的轨道,在立法、技术、管理等方面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电信服务实名制将提升网络信用。目前,我国出现很多利用网络进行犯罪和传播有害信息的活动,如电话、短信诈骗、骚扰电话、垃圾邮件等,实际都是和非实名用户的增多有极大关系,由于不要求提供真实姓名和网络的关联程度有限,在经济利益和政治因素的驱使下,一些人以匿名为掩饰从事网络与信息犯罪,这极大地损害了其他用户的合法服务和利益,已经成为我国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下一步,信息产业部将适时启动并稳步推进电话用户实名制等各项基础性工作,积极提升和优化网络诚信体系和网络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