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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属主权行为

发布日期:2011-05-19

 中新社北京5月19日电 (记者 郭金超)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19日表示,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属主权行为,外国法院无管辖权。

  姜瑜是在当日外交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作出如上表述的。

  有记者问:据报道,几名纽约居民昨日就所谓百度公司和中国政府在网上“屏蔽”其发布的信息向美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姜瑜表示,中国政府鼓励和支持互联网发展,依法保障中国公民言论自由。中国政府依法管理互联网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属于主权行为,根据国际法,外国法院没有管辖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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