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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宁波市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评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1-26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宁波市
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在甬各高校: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省和全市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网上舆论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互联网站的文化传播创新能力和文明办网能力,发挥互联网站在加快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和文明创建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2013年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推动全市互联网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网络道德风尚,规范网站建设管理,营造“依法办网、文明办网”的行业氛围,努力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推动全市互联网站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务,创新网络文化传播的内容、形式、手段、渠道,以创新举措、典型示范带动我市互联网行业单位提升文化传播力、创造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二、主办单位
主办: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
协办: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网信办)
三、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
四、参评对象和要求
(一)参评对象
宁波市内经合法注册和登记备案的各类网站,含新闻网站、广电网站、政府网站、文化教育网站和社会商业网站等均可参评。
(二)参评条件
    1、参评网站须严守“七条底线”,自觉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舆论导向正确;坚持文明办网,重视行业自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诚实守信,在行业和网民中有美誉度和公信力。
2、参评网站应依法落实发布信息日志、上网行为日志留存等信息安全审计要求,建立完善的有害信息过滤、不良网站屏蔽、防病毒、反黑客等互联网安全保护措施;依法落实有害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3、参评网站须积极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先进网络文化,提供丰富、健康、优质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参评要求
    除前述条件外,网站要有具体的创新项目作为参评载体。具体要求:
    1、时效性。2011年以来未参评过或往届参评落选的网站创新项目,均可参加。
    2、创新性。即项目要在传播内容、传播形式、传播技术或服务模式上有较大突破。
    3、实效性。即项目实施后,在传播先进网络文化、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方面获得社会和网民认可。
    4、示范性。即项目符合网络传播规律,顺应网络发展趋势,具有长效意义和可借鉴的价值。
五、工作安排
1、组织动员(11月13日至11月18日)。各地、各部门对属地内、系统内网站自2012年以来文明办网和文化传播创新工作进行全面调研,组织动员各类网站积极自荐参评。
2、推荐上报(11月19日至11月25日)。①推荐方式:各县(市)区所属网站的推荐上报工作由各县(市)区委宣传部(网信办)上报。市级部门直属网站和系统内网站由主管(主办)部门直接推荐上报。②推荐数量:原则上,各县(市)区限推荐3家、各部门限推荐2家、市互联网协会限推荐3家,在甬高校可视情做自我推荐。③报送内容:网站基本情况、文明办网成绩、文化传播创新项目载体及其成效。(详见《2013年宁波市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参评申报表》)
3、评选表彰(11月25-12月上旬)。主办单位组成专家评委会,根据各地、各市级单位推荐网站的文明办网情况、传播创新举措,确定2013年我市“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 。对获奖网站,主办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在中国宁波网予以公示,并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文化传播创新十佳网站”的年度评选是我市推进网络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活动部署,认真抓好发动、审核、推荐和报送等各项组织工作。
2、强化宣传发动。要加强评选活动的宣传力度,动员更多网站参与,扩大活动的参与度和社会影响力;要深入挖掘各地、各部门网站在文明办网和传播先进文化方面的创新亮点和成功经验,全面展示我市网络文化建设取得的积极进展和重要成果。
3、注重工作实效。各地、各部门要通过推选工作,推动属地和系统内的互联网站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创新水平,努力在全市互联网行业内营造一种“文明办网、创新发展”的良好风尚。
推荐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5日,请统一寄送至市网宣处(315000,宁波市海曙区孝闻街100号1106),同时通过电子邮箱(nbwxbwxc@163.com)上传电子版。联系人:梅灵,联系电话:87182923,传真:87182922。
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        宁波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3年 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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