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政府补助资金收入10000元,其中作为“互联网+时代无线城市的运营模式及发展分析”和“互联网+轨道交通”的探索和应用,两项课题研究费用5000元(其中包括会议会场,吃住,研讨办公用品),两项课题研究人员的劳务补助费用3000元,剩余用于秘书处相关工作人员劳务及协会办公用品。
特此说明!
宁波市互联网协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