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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互联网协会入会须知

发布日期:2020-12-28

1、仔细阅读协会章程与会籍管理办法,了解协会的基本情况及会员权利与义务。
       2、根据单位自身实际情况确定自己所希望取得的会员资格,如一般会员单位、理事会员单位或常务理事会员单位等,并在申请表备注栏中说明。
       3、为保证会员单位与协会信息往来的快捷顺畅,会员单位可申报一个相关负责人,并可另选择一名协会活动对接联系人并详细填写联系方式,如手机、办公电话、Email、详细通信地址及邮编等(可在备注栏或附纸填写)。
       4、协会与会员的联系实行联系人专职负责制,联系人有责任将协会提供的各种信息向负责人转达,变更联系人时必须委托专人代理负责,以免出现联系脱节,影响会员单位整体利益。
       5、会员单位变更地址或发生人员变动,务必及时通知协会,以保证信息畅通。
       6、会员单位如希望通过协会与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协会将负责向政府建议或转达;如需要协会支持或联合组织活动,请提前通知;会员的要求协会将做到及时反馈。
       7、会员希望变更身份必须提出申请报告,申请成为理事或常务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通过。
       8、个人会员的入会条件:①对本行业或本协会做出过较大贡献,或在业内有较高声望;②经2名以上会员推荐。
       9、申请入会,可以在本刊复印会员登记表,有关入会各种事宜,可随时向协会咨询。

       10本协会会员应当依照本协会《章程》和本《会员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交纳会费。团体会员年度会费标准为:理事长单位5万元/年,副理事长单位1万元/年,理事单位2000/年,普通会员单位1000/年。协会分支机构不单独向其成员单位另行收取会费。新批准入会的单位会员,应按照上述会费标准于登记注册时一次性交纳当年会费,以后按年度交纳。入会时间半年以上不足一年的,按一年交纳;不足半年的按半年交纳。

11会员要求退会时,应书面通知协会秘书处。会员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停业整顿、暂扣和吊销其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处罚,或严重违反本协会章程以及本办法的规定的,由协会秘书处报常务理事会,由常务理事会视不同情况给予其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的处理。

    12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两年不交纳会费的,则视为自动退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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